發布時間:2019-11-29
11月29日,生态環境部召開2019年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由生态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主持,土壤生态環境司司長蘇克敬、副司長鐘斌介紹土壤生态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并共同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 推進生态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會議期間,三國部長審議了《中日韓環境合作聯合行動計劃(2015-2019)》實施情況,對工作進展表示滿意;聽取了青年論壇、企業圓桌會、城市脫碳與可持續發展聯合研究項目代表的成果報告。三國部長對中日韓環境合作的發展前景和未來方向進行了展望和探讨,明确了包括生物多樣性、綠色經濟轉型在内的未來優先合作領域,通過并簽署了《第二十一次中日韓環境部長會議聯合公報》。三國部長還為中國的柴發合、日本的内田圭一(Uchida Keiichi)和韓國的李宗宰(Lee Jong-Jae)頒發了2019年度“中日韓三國環境部長會議環境獎”。
劉友賓:下面,請蘇克敬司長介紹情況。
強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積極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蘇克敬:謝謝主持人。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興有機會與大家就土壤生态環境保護相關問題進行交流。
土壤生态環境司是在2018年機構改革過程中,整合原環境保護部、原國土資源部、原農業部有關職責的基礎上組建的,職責涉及土壤、地下水、農業農村生态環境保護三個領域。下面,我簡要介紹一下這三方面工作的主要進展和成效。
一、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依法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
針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礎薄弱的現實,按照“打基礎、建體系、守底線、控風險”的思路,依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紮實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在打基礎、建體系方面:
一是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規标準體系。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生态環境部先後發布實施了污染地塊、農用地、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三個部門規章;2019年1月《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自2017年開始陸續制定發布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與風險管控技術規範,2018年6月發布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
二是紮實推進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的主體工作已經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工作穩步推進,為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推動健全土壤生态環境保護管理及支撐體系。組建生态環境部土壤與農業農村生态環境監管技術中心。各級生态環境部門陸續成立負責土壤生态環境保護工作的機構。建設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與10個部委簽署數據資源共享協議,共同建立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平台。
四是推進浙江台州等7個先行區建設和200餘個土壤污染治理修複與風險管控試點示範項目實施,為土壤生态環境保護探索管理經驗和技術模式。
在守底線、控風險方面:
一是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深入開展涉镉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三年排查整治行動,從源頭防控農用地土壤污染,保障糧食安全。積極配合農業農村部,做好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别劃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試點等工作。
二是完善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各地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評估制度、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名錄制度,基本建立污染地塊準入管理機制。部署應用全國污染地塊信息系統,實現污染地塊信息從國家到基層多部門共享。
三是完善工礦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監管。各省(區、市)發布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有序推進在排污許可證核發中納入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責任和義務。推動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搬遷改造過程中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二、強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積極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發布實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聚焦廣大人民群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突出環境問題,推動攻堅戰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國11個省份基本完成“千噸萬人”(日供水1000噸以上和供水人口在10000人的飲用水水源地)農村(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13個省份按季度開展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17個省份基本實現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鄉鎮全覆蓋。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成效明顯。“十三五”以來,我部配合财政部安排資金222億元,支持各地10.1萬多個村莊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完成目标任務的77%。整治後的村莊人居環境得到改善,農村居民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明顯增強。
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體系逐步健全。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梳理推薦适合農村實際的污水治理技術路線。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标準。16個省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村覆蓋率達到90%以上。
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穩步推進。17個省份提前實現化肥使用量負增長,11個省份提前實現農藥使用量負增長,21個省份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
三、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穩步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
堅持強基礎、建體系、控風險、保安全,推動分區管理、分類防控,不斷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法律法規标準體系不斷完善。在制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過程中,進一步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規定。編制印發20餘項地下水污染防治相關技術标準規範。
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初步掌握了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的基本信息、環境管理狀況。
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組織開展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包括地下水水源的水質監測工作。自然資源部和水利部初步建立區域尺度的地下水監測網絡。
“水十條”相關目标任務落實初見成效。全國1170個地下水考核點位連續兩年實現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的年度目标。
劉友賓:下面,請大家提問。
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兵團發布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
時代周報記者:《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經實施一年多了,請問生态環境部如何推動《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地見效?有何進展?
蘇克敬:謝謝記者的提問。《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法律。《土壤污染防治法》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堅持風險管控、分類管理,堅持明确責任、嚴懲重罰,确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法律責任體系。《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從根本上改變了土壤污染防治無法可依的局面,為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了法治保障。
我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
一是積極開展宣傳培訓。與全國人大環資委聯合召開土壤法實施座談會。利用電視、網絡、報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積極做好土壤法的宣傳解讀,舉辦多期專題培訓班,推動社會公衆、企業和政府部門管理者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貫徹落實土壤法的自覺性。
二是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意見》;正在研究制定建設用地、農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辦法,以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複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計劃年底前出台;在《土壤污染防治法》頒布實施前, 貫徹立法過程中突出強調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思路,制定出台了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及一系列配套的技術規範。土壤法配套法規标準、制度框架體系基本建立。
三是紮實推進有關法律制度的落實。北京等14省(區、市)已公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名錄,涉及地塊340塊;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布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共計一萬餘家;完善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依法推進在排污許可證核發中納入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責任和義務;各地在環境管理中,依據《土壤污染防治法》查處多起環境違法行為。
下一步,我部将會同各地區各部門,持續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傳工作,完善配套政策法規規範體系,強化土壤污染防治日常監管執法,通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淨土保衛戰取得實效,保護土壤生态環境。
強化源頭防控 “十三五”以來全國關停涉重金屬企業1300餘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請問生态環境部在農用地土壤治理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如何保障居民糧食安全?
蘇克敬:為了确保農用地環境安全,保障居民糧食安全,讓老百姓吃得放心,着重從兩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強化污染源頭防控。近年來,我國先後發布實施了全國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大工礦污染防治;“十三五”以來,全國關停涉重金屬行業企業1300餘家,實施重金屬減排工程900多個,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發布實施後,生态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組織開展了涉镉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行動,共排查企業13000多個,确定需整治污染源近2000個,截至目前,已有近700個完成整治,切斷了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鍊條,取得明顯成效。從日常工作調度和基層調研情況看,耕地周邊的工礦污染源得到有力整治,有效防範了耕地的污染風險。
二是推進農用地安全利用。配合農業農村部開展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據了解,農業農村部牽頭組織在部分省(區、市)開展了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别劃分試點,及農用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複試點示範等工作,為推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道路、積累經驗。今年4月,農業農村部、生态環境部聯合印發通知,督促各地進一步分解落實任務,采取建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強化污染源管控、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别劃分等舉措,推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今年10月,農業農村部在湖南長沙召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現場推進會,進一步推動相關工作。
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主體工作結束後,我部配合農業農村部,督促指導各地依據詳查結果,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系統科學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前來看,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90%左右的目标預期是可以實現的。
2016年以來中央财政累計下達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80億元
路透社記者:在當前大氣和水污染攻堅戰已取得一定成效的背景下,下一步是否會加大土壤污染的防治力度?有何具體措施?土壤污染防治通常涉及巨大的資金投入,但地方政府往往沒有足夠的财力,企業也沒有足夠的動力,請問現在是否有火币下载ios:土壤修复的财政支持機制?《土壤防治法》中提到将建立土壤防治基金制度,請問這部分資金投入每年有多少?政府将如何建立機制鼓勵民間資本和企業投入火币下载ios:土壤修复?
蘇克敬:謝謝記者的提問。首先我回答第一個問題,土壤污染具有長期性、累積性,順應土壤污染防治客觀規律,土壤污染防治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污染擔責、公衆參與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負責。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與水、大氣不同,沒有明确類似的年度質量類目标,但是從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安全利用的角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确設置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的階段性目标指标。
近年來,淨土保衛戰得到紮實推進,取得積極成效,但是部分重有色金屬礦區周邊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問題依然突出,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環境風險依然存在,土壤污染防治任務仍然很艱巨。
下一步,生态環境部将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的力度,持續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
一是協調督促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抓緊推進重點工作,确保《土十條》目标任務的如期實現。
二是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支撐,完成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優化土壤環境監測網絡。
三是深入推進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和土壤污染防治試點示範項目的實施。總結推廣好的經驗,有效提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水平。
四是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持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配套的法規政策制度體系,有效落實法律規定,加強監管工作。
五是積極謀劃“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頂層設計。
關于第二個問題,說到土壤污染防治,首先要澄清一個片面的認識,就是一說土壤污染治理就是要花大價錢去治理修複受污染土壤的片面認識。不能盲目的大治理,大修複,還是應該堅持風險管控的總體思路,真正需要修複的還是小部分。比如從試點經驗來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可以通過調整種植結構來實現,過去種水稻,現在可以改種玉米、馬鈴薯、紅薯、高粱、葵花等不易吸收重金屬的農産品,或者蠶桑、棉花、麻類、花卉苗木等經濟作物,花錢不多,并且改種農産品質量安全。
對一些輕度污染的耕地,可以通過采取調整PH值,采用低累積品種的措施,推動安全利用、保障農産品安全。每畝的成本在500-2000左右不等,代價也不大。對工業企業用地,如果依然要作為工業用地,或者轉為綠地等,根據情況也不一定要進行治理修複。所以,對于受污染耕地,應以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為出發點,在此基礎之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措施,确保安全利用;對于建設用地,應以保障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重點針對拟開發為居住用地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因地制宜采取風險管控和修複措施。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财政設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016年以來累計下達280億元,有力支持了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土壤污染治理與修複技術應用試點、土壤環境監管能力提升等工作。《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設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範圍也包括支持設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下一步我們将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相關工作,鼓勵民間資本和企業投入火币下载ios:土壤修复。
騰格裡沙漠污染現場已清挖污染物12.9萬噸袋 地下水監測調查方案确定
紅星新聞記者:針對甯夏中衛市騰格裡沙漠污染事件,最新調查結果如何?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劉友賓:不久前,有媒體報道甯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騰格裡沙漠邊緣再現大面積污染物。生态環境部高度重視,于11月9日派工作組連夜趕赴現場,指導、督促地方政府做好調查處置工作,11月13日,生态環境部對中衛市環境污染問題公開挂牌督辦。甯夏回族自治區高度重視,有關領導同志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
截至11月25日18時,現場累計已清挖污染物129264噸袋,14個污染地塊中已有11個初步清理完畢,完成總清挖量的93.2%。已确定了地下水監測調查方案,正在建設地下水監測井,開展取樣監測分析。
為盡快消除環境安全隐患,生态環境部已責成甯夏自治區生态環境廳督促中衛市人民政府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續清污,科學處置。繼續抓緊組織對現場污染物進行清理,加快污染物屬性鑒定,制定污染物處置措施、土壤風險管控和修複措施。
二是全面調查,嚴肅處理。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及時公開有關情況,依法依規開展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三是舉一反三,排查隐患。開展騰格裡沙漠及周邊地區環境污染問題大排查,堅決依法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為,保障生态環境安全。
農用地詳查主體工作完成 我國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總體穩定
封面新聞記者:請問目前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進展如何?我國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如何?結果何時發布?
蘇克敬: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是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經國務院批準,由生态環境部(原環境保護部)、财政部、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原農業部)、衛生健康委(原衛生計生委)共同組織開展的,是土壤污染防治領域一項非常重要的“打基礎”的工作。
2016年12月,五部委印發《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2017年7月聯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全面啟動詳查工作。本次詳查,包括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兩個方面。
農用地詳查是在已有調查基礎上,以耕地為重點、兼顧園地和牧草地,進行全面深入、重點突出、針對性強的調查。本次農用地詳查曆時兩年,共布設了55.8萬個詳查點位,采集分析了69.8萬份詳查樣品,全國約3.5萬人參與這項工作。工作過程中,從國家到各省區市切實打破部門界限,充分共享已有的調查數據和相關基礎資料,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認真做好頂層設計,共同研究建立統一的技術體系,共同開展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管,共同做好數據分析與成果集成。經過各級各部門工作人員及諸多專家學者的共同努力,農用地詳查主體工作已經完成,目前進入總結收尾階段。詳查結果表明,我國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總體穩定,部分區域土壤污染風險突出,超篩選值農用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的任務依然較重。目前,各地正依據本次詳查結果,開展農用地分類管理、推動安全利用。
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圍繞《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對土壤環境影響比較突出的73個重點行業小類來開展,主要集中在金屬礦采選、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醫藥制造、金屬制品、電池制造、制革等行業;調查對象主要是一定規模以上或一定生産年限以上的企業。目前企業用地調查工作正在按計劃穩步推進。計劃到2020年底各省區市要完成企業用地調查工作。
關于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我們将借鑒國際國内的通行做法,在詳查工作結束後,按照一定的程序、以合适的方式予以發布。